2025年5月13日,依據《鐵路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國鐵安監〔2018〕84號)《關于印發<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鐵路安全生產約談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蘭鐵監執法〔2019〕4號)等規定,就中國聯通新疆自治區塔城地區沙灣分公司2名業務外包人員在涉鐵檢修作業時存在的違法行為,依法對中國聯通新疆自治區塔城地區沙灣分公司進行了鐵路安全生產約談。
約談中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指出了被約談方在涉鐵作業中存在的無計劃、未報備、非法破壞鐵路設施等問題,聽取了被約談方關于問題的原因分析、主要教訓、整改措施等情況的陳述說明。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要求被約談方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此次教訓,樹牢安全發展理念。一是中國聯通新疆自治區塔城地區沙灣分公司按期落實問題整改,與鐵路相關部門建立常態化的溝通聯系機制、建立健全內部制度及涉鐵檢修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二是對涉鐵作業人員開展涉鐵作業法律法規和鐵路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做好風險研判、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確保涉鐵作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