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廣西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在其專用鐵路內進行調車作業時,推進方向第2位車輛C64K4917308發生脫軌,構成鐵路交通一般事故。廣西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及該公司港務中心總經理未按規定報告。上述行為違反了《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四條之規定。
2025年5月15日,廣州鐵路監督管理局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以及《國家鐵路局鐵路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附件第四類第47條較輕階次之規定,對廣西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處10.1萬元罰款,對該公司港務中心總經理處41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