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鐵科法函〔2016〕213號
根據《鐵路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國鐵科法〔2014〕33號),現將2016年第4批鐵路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產品抽查復查情況
本批抽查10種產品30個廠項,合格28個,合格率93.3%(見附件1)。按產品分類,本批抽查機車車輛類產品13個廠項,合格12個;工務類產品12個廠項,合格12個;通信信號類產品2個廠項,合格2個;牽引供電類產品3個廠項,合格2個。
本批復查牽引供電類1種產品1個廠項,合格1個(見附件2)。
二、反映的主要問題
鐵路貨車轉向架圓柱螺旋彈簧共抽查了4個廠項,1個廠項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疲勞試驗、接觸線長度、端圈型式不符合標準要求。
非限位定位裝置—錨支定位卡子共抽查了3個廠項,1個廠項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探傷檢查、化學成分、銷釘孔徑不符合標準要求。
三、對不合格產品的處理意見
1.抽查產品不合格的企業,自通報之日起要立即進行整改。各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管理,督促企業提高產品質量。
2.抽查產品不合格的企業,應在6個月內提出復查申請。有特殊情況的應在限期期滿前提出延期復查申請,并申述延期的理由。逾期不提出復查申請者,視為復查不合格。
3.對通報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不得銷售,使用單位不得采購。
四、本通報所公布的內容,不得用于廣告。
五、本通報在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鐵道質量技術監督網上公布,可登錄查詢。
國家鐵路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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