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局裝備技術中心,中國鐵路,國家能源集團,中國中鐵,中國鐵建,金鷹重型工程機械有限公司,中國鐵建高新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新修訂頒布的《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許可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3號,以下簡稱新《辦法》)將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新《辦法》實施有關工作,現通知如下:
1.2020年3月1日前,持有J1或J3或J4或J6類駕駛證并經所在單位培訓考核合格且已駕駛動力集中型電力動車組的可視為具有動力集中型電力動車組的駕駛資格,持有J1或J2或J4或J5類駕駛證并經所在單位培訓考核合格且已駕駛動力集中型內燃動車組的可視為具有動力集中型內燃動車組的駕駛資格。國鐵集團須于2020年2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向國家鐵路局集中報備具體人員名單并申請換發相應的駕駛證。
2.按原《辦法》有關規定獲得的舊版駕駛證不組織集中更換,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換證或補證時,駕駛證上簽注的準駕機車車輛類型按新《辦法》有關規定進行更改并標注“新版”字樣:原J1類更改為:J5/J6/J7類;原J2類更改為:J5/J7類;原J3類更改為:J6/J7類;原J4類更改為:J5/J6類;原J5、J6類不作更改。
港鐵公司駕駛人員持有的原J3類更改為:J6/J7類或J7類;原J6類不作更改。
3.2020年3月1日后,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在監督檢查中,對駕駛人員持有的舊版駕駛證,按照下列對應的準駕機車車輛類型進行核查:原J1類對應:J5/J6/J7類;原J2類對應:J5/J7類;原J3類對應:J6/J7類;原J4類對應:J5/J6類;原J5類對應:J5類;原J6類對應:J6類。
4.國家鐵路局裝備技術中心負責將本通知有關內容傳達至各有關企業,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予以協助。
國家鐵路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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